辽宁省沈阳市高中阶段学考考生应成为维护学考信度的主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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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即将恢复于9月25日-27日举行,经过7月20日-29日期间组织报名和9月1日-2日补报名,沈阳市现有高中阶段各类考生42092人报名参加考试。
为保证本次学考安全顺利,沈阳市考试院指导各区、县(市)教育研究中心及其考试机构选择符合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要求的62所学校承担本次考试任务;沈阳市考试委还将启动联合工作机制,组建由市考试院、教育、卫健、疾控、公安、宣传等行政部门为成员的教育考试联合指挥部,保障学考安全、平稳、公平、公正。
在考试即将来临之际,市考试院倡议学考考生积极备考、诚信考试,用实际行动维护学考考试信度和良好社会信誉。
2019年4月,辽宁省政府颁发的《辽宁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其做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省招考委印发的《2020年7月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要把考生违纪和作弊行为计入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诚信档案的同时,还将计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未来高考录取将把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重要参考。辽宁省良好的学考考试信度将提高各类普通高校对辽宁省学考考生的评价,势必使全省学考考生整体受益,因此,学考考生要充分认识违纪作弊行为将抹黑辽宁省学考社会信誉,降低考试信度,甚至影响每位高中阶段考生未来高考。
当前,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管理机构按照要求对学考考场实行严格监管,任何作弊行为都会暴露于无缝监控之下。每个标准化考点均配备无线监控和屏蔽设备,始终自动跟踪干扰考试任何频段的无线作弊信号;每个考场统一安排3名监考员负责组织、监督考生参考,除此之外还安排专人通过联网监控高清晰摄像头时时检查每个考场,坚决用严格管理措施清除个别人诱导少数意志薄弱考生或者家长,用经济利益交换获取考试合格的现象或问题,促使学考考生养成主动诚信考试习惯,从而保证辽宁省学考考试信度。
我们相信学考考生能够清楚认识到教育行政、考试管理等部门维护考试良好社会信誉和考试信度的信心,同时这也是维护所有学考考生正确权益的态度和决心。
考试在即!天公总是眷顾那些勤奋的人。高中阶段考生经历两次学考后,将会迎来新高考。不远的将来,当大家成长、成功实现梦想,回想曾经经历的一次次严格考试,回想曾经持续努力铸就的诚信品格,就会认同当下学考严格管理的意义与价值。
以下选摘个别考试中因作弊触犯法律受到制裁的案例,请学考考生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案例一:参加组织接受无线传递试卷答案。
案情经过:2018年初,犯罪嫌疑人卢某、聂某预谋在“201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18年度全国卫生护理学中级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以从中牟利。二人向考生出售作弊器并按过科数量收取额外费用,共联络作弊考生五十余人,获利十余万元。
查处结果: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的犯罪嫌疑人卢某、聂某依法批准逮捕,这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该罪名以来乌兰浩特市第一例因考试作弊批准逮捕的案件。
案例二:偷拍试卷传出考场,被公安部门按刑法送交法庭审判,按泄露国家秘密罪得到应有的法律处罚。
案情经过:2014年高考期间,张贝、小峰、林珠、陈宏等人有计划、有组织地在互联网上贩卖2014年高考答案以牟利。6月8日,国家有关部门在网上监测到高考语文真题泄漏,通过技术手段,发现漏题点在广安市。经过警方调查取证,参与作弊过程的14人均被逮捕。
查处结果:2015年3月19日,因协同他人高考作弊,涉嫌泄露国家机密,小峰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其余涉案人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案例三:委托他人替考,被司法机关按法律处罚。
案情经过:2014年6月17日,央视《新闻直播间》曝光了河南高考枪手替考利益链,有人组织了武汉在校大学生“枪手”前往河南杞县等高考考点替考,组织者称给枪手5万元可考上重点本科。
查处结果:杞县、通许县替考事件涉案人员共计35人。其中,被替考考生10人,“枪手”11人(涉及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中介3人,涉嫌舞弊考务人员9人,其他相关人员2人。在校大学生“枪手”将一律开除学籍;被替考考生停考国家级考试3年;违规违纪公职人员进行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公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考考生应该知法守法,尊重法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存有侥幸心理、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合格成绩是错误的行为。考试已经筑起铜墙铁壁,考试作弊一定会受到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