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校园招聘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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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加强我院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拟进行校园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147所重点高校(详见附件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2024年毕业及择业期内(2022、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能够按期到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报到。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定向生、委培生;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3日8:30—5月28日17:00 报考人员填写《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报名信息,明确报考岗位,将报名登记表EXCEL版以及资格审查材料PDF版(汇总为一个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lngczyxyrsc@163.com。发送文件以招聘岗位+姓名+电话号码命名。
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与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均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初审在网上报名阶段进行,复审在签约前进行,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参加面试。现场审查时,以上材料除证件、证书原件返还外,其余概不返还。
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照片处插入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生证或《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一份;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
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还需携带:本科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
5.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各项荣誉证书、奖学金、能力等级证书、论文、课题、竞赛、其它获奖证书等),同一类型多个证书的,提供最高级别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即可。
6.参加社会实践经验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核
考核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签约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签约,签约在成绩公布之后进行。放弃现场签约的,可按考核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宁工程职业学院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和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招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报名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签订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6.招考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4-72230007,024-72230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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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职业学院
2024年5月22日
原标题:2024年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校园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tieling.gov.cn/tielrsj/tzgg31/2024052216070241046/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