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资格证书 >

2020辽宁葫芦岛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防疫工作公告

浏览: 次    编辑:辽宁教育信息网    网址:liaoning.jiaoyuxinxi.wang

一、对申请人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申请人从现场确认前第14天开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等健康状况监测,并填写《2020年葫芦岛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温测量表及安全承诺书》。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申请人,要主动及时报告葫芦岛市教育局人事科。

依据《葫芦岛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国内重点地区来(返)葫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0.7.26发布)精神,7月14日以来重点地区来(返)葫人员,须主动向乡镇(村委会)、街道(社区)报告;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葫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观察14天,隔离期限至来(返)葫后满14天,并在隔离期末进行2次核酸检测(至少间隔24小时);对有疫情市的低风险地区来(返)葫人员,要查验近7日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和居家隔离14天证明。属于上述情况的申请人须执行上述文件要求,并提前对葫芦岛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报备。

对现场确认前申请人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专业评估,教育局人事科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申请人和认定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确认。凡不具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不得到现场确认。

如申请人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进行专业评估,人事科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认定。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现场确认。

凡筛查发现现场确认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葫芦岛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参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理。

二、现场确认履行防疫工作程序

申请人进入现场确认时,须提前扫描现场确认点指定位置的国务院通讯大数据行程标识(或扫描右下角国务院通讯大数据行程标识)并将结果出示给考点工作人员,符合有关规定方可进入现场确认。

在现场确认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对所有申请人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了凉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申请人体温低于37.3℃方可进行现场确认。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领导小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认定(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能参加(现场确认)。

三、提交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

申请人进入现场确认前,须向工作人员提供《2020年葫芦岛市教师资认定申请人体温测量表及安全承诺书》,方能进入现场确认。

四、申请人须做好个人防护

申请人赴现场确认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申请人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现场途中,可视情况是否佩戴口罩。如申请人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县城确认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须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申请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须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申请人须随时做好个人手卫生。申请人进入现场确认时要全程佩戴口罩。

附件: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温测量表及安全承诺书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4日

原标题: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防疫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hld.gov.cn/xwzx/gsgg/202008/t20200814_995404.html


Copyright 2017-2024 Power by 辽宁教育信息网 辽ICP备2021002966号-1
辽宁教育信息网
辽宁教育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