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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辽宁锦州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和认定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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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师资格条例》,根据《辽宁教育学院关于辽宁省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0] 30号)精神,现将我市2020年下半年第一批次证书发放和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2020年下半年第一批次证书发放工作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确认认定审核结论。审核结论为“认定通过”的,可到对应认定机构按规定时间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材料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代理他人领取的,须提供由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我市各认定机构发放证书和申请表的具体时间见下表:(见附件)

二、2020年下半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一)认定范围

1.具有本市(含全市各县区,下同)户籍的社会人员;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现就读于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

驻锦高校2020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可向我市相关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符合《辽宁教育学院关于辽宁省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0] 30号)(附件1)中所要求的学历、普通话等级等相关条件。

(三)认定权限

锦州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人员选择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县(市)区教育局报名端口报名(户籍或居住证在滨海新区、松山新区的申请人选择“太和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驻锦高校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用本科(或专科)学历申报教师资格。其中,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选择学校坐落地行政区教育局认定端口报名,如渤海大学坐落地行政区是锦州市太和区,申请人应选择“太和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认定端口报名,详情可向对应的教育局认定部门咨询。

(四)认定工作流程

本次认定仍然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证书发放的程序进行。

1.报名网址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点击首页右侧红色字体“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首次登录者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进入网站后,按网上提示流程由个人完成网上报名。

我市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受理人员类别划分和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下表:(见附件)

2.现场确认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聚众场合防控要求,在现场确认过程中,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提交材料。如有扰乱现场秩序行为,视情况取消其本次认定资格,情况严重的交由相关行政部门处理。

(2)为缩短现场人员接触停留时间,优化程序并提高工作效率,现场确认期间,各认定机构每天两次对场地内设施进行消杀,对到场提交材料人员,要求用“锦州通”APP扫码并出示健康标识(绿码)后方可进入工作现场,同时要测量体温并登记,出现健康识别码或体温异常者责令其离开,等其体征符合防疫要求后再来递交材料。对目前处在国家判定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申请人,建议采取委托锦州当地人员代其提交或快递邮寄方式提交认定材料,否则需按疫情防控要求提前隔离14天,核酸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后方可参加现场确认,申请认定人员需一次性提交全部材料:

①身份证

申请人本人参加确认的,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照片

提交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同版)。照片背面注明申请人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

③户籍证明、居住证明

在户籍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④考试合格证明

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打印件1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笔试和面试地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有效:

一是面试成绩应在户籍地(居民户口簿)或居住地(居住证)考取并合格;

二是面试应在就读或毕业学校所在地考取并合格;

三是申请人如不能提供面试考取地点有效的居住或就读关联信息,可提供与该地企业事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原件和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不少6个月的社保流水清单。

⑤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根据本人认定教师资格类别,下载《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2)或《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附件3),体检表必须双面打印,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自行到锦州地区或户籍所在地(仅包含在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或在锦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县(区)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项目不得漏检,如有极特殊情况不能检查的项目,必须由医院(或医生)在对应的项目栏内注明原因并签字盖章,否则此项体检内容无效。提供2020年6月1日以后的体检结果有效。

⑥学历、学籍、普通话证书等证明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模块升级后,网报时系统会对申请人的学历信息、考试成绩信息、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等自动进行比对。如果申请人的上述信息比对核验通过,则无需在现场受理时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如比对不成功,则需要出示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核验。

⑦无犯罪证明

该证明事项由户籍地、居住地或就读高校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该证明,也可认真阅读《证明事项告知书》(附件4)并在《申请人承诺书》上签字,由认定机构统一到公安部门核验。

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经现场审核全部合格后,由申请人或代办人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确认表”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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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辽宁教育学院关于辽宁省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3: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4:证明事项告知书

附件5:委托书

附件6:各认定机构发放证书和申请表的具体时间

附件7:认定详细信息表

锦州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14日

原标题:锦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证书发放和认定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jz.gov.cn/a/shijutonggao/20201014/146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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