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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沈阳教师资格证(申请表)补换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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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表)补发、换发工作,保障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依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等有关条款,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

二.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表)补换发

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人员,因不慎遗失,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补办申请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办。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因证书污损、毁损、发现错字、缺章等影响使用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的换发。

三.所需材料

1、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申请表》(见附件1)。

2、补换教师资格证书需提交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补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见附件2),申请表请双面打印,需粘贴近期免冠证件照。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片1张。

4、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证明)。

四、补换发时间及地点

1.上交材料时间:2020年11月4---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过期将不予办理。

2.地点:

认定机构 认定现场详细地址 电话
沈阳市教育局  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65号208房间 024-22891680
沈河区教育局 沈阳市沈河区教师进修学校(沈河区翰林路城南巷6号) 024-24123719
大东区教育局 沈阳市大东区工农路32号(大东区教育局) 024—88502040
皇姑区教育局 皇姑区教育局 皇姑区昆山中路55号305室 024-86847393
铁西区教育局 沈阳市铁西区保工南街112号(铁西区教育研究中心) 024-85856160
和平区教育局 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32号  和平区教师进修学校201室 024-23467143
沈北新区教育局 沈北新区教育研究中心201室 沈北新区新城子街贵州路28号 024-89861042
浑南区教育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楼最西侧(浑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西侧边门) 024-24828903
辽中区教育局 沈阳市辽中区北一路97号(辽中区教育局) 024-87882696
于洪区教育局 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8-3号(于洪区教育局) 024-25347099
法库县教育局 沈阳市法库县政务服务中心C区609 024-87105513
康平县教育局 沈阳市康平县顺山一路康平高中南侧(康平县教育局) 024-87338030
新民市教育局 新民市辽河大街138号(新民市教育局) 024-87503248
苏家屯区教育局 沈阳市苏家屯区南沙柳路18号(苏家屯教育局) 15242003828

点击下载>>>

1.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申请表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

2020年10月29日

原标题:沈阳市2020年教师资格证(申请表)补换发通知

文章来源:http://jyj.shenyang.gov.cn/html/SYJYW/152349383825920/152349383825920/152349383825920/83825920527710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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