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排的通知
浏览: 次 编辑:辽宁教育信息网 网址:www.lnjyxx.cn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停考试地区补考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64号),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调整至11月26、27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补考时间
11月26日
上午: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6: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11月27日
上午: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如因突发疫情等原因无法组织实施考试,本年度不再继续安排补考,由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及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事宜。
二、不参加补考人员网上确认相关安排
辽宁省已确认参加原计划于10月补考的报考人员,因考试安排调整,决定不参加11月补考的,须在9月26日至9月30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后,无法修改、撤回,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工作及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事宜。
※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同参加延考。
三、不参加补考人员网上确认操作流程
(一)已经确认参加10月15、16日补考的报考人员中决定不参加11月补考的人员,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二)使用网上报名账号登录系统,选择“035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1月)”。
(三)进入“不参加延考/补考确认”界面,仔细阅读相关提示内容,选择“不参加考试”按钮进行确认。
(四)完成确认后,系统显示界面如下:
(五)再次登录系统后,可在左侧菜单进入“不参加延考/补考确认”栏目查询确认状态。
注意:1.报考人员网上确认后,无法修改、撤回。
2.已经确认参加10月15、16日补考的报考人员中,决定继续参加11月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网上确认。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请参考人员于11月18日至11月25日,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五、疫情防控及其他工作安排
本次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政策随时调整,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及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了解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严格落实。
其他考务要求按《关于做好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函〔2022〕6号)执行。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