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资格证书 >

2023年春季大连瓦房店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温馨提示

浏览: 次    编辑:辽宁教育信息网    网址:www.lnjyxx.cn

根据大连市教育局整体安排,瓦房店市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展。为便于申请人顺利完成现场确认,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现场确认批次、时间与地点

第一批(5月8日--5月28日期间网报):定于6月5日-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进行现场确认。

第二批(6月16日--6月25日期间网报):定于6月28日-30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为瓦房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窗口(瓦房店市西长春路西段132号)。

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在第一批次认定前,无法取得符合认定资格种类要求的学历的毕业证书,可选择第二批次进行认定。

二、请严格按照《大连市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https://edu.dl.gov.cn/art/2023/4/21/art_2840_2073717.html)和《大连市2023年春季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https://edu.dl.gov.cn/art/2023/5/24/art_2840_2078404.html)的要求准备材料。同时请自行准备一个档案袋,将《认定公告》中的附件4:档案袋封皮打印粘贴到档案袋上。

三、选择委托代理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办理现场确认时,代理人应提交双方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双方有效期内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委托书应明确两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以及委托事项、 委托书有效期限、提交证明材料名称和页数、数量。申请人应在委托书中承诺代理人行为视为申请人本人行为,若出现代理人未按现场确认要求进行现场确认、证明材料丢失等情况,其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选择邮寄方式确认的申请人,要将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完整齐全的装入档案袋(自备)并加贴封皮,邮寄物品要注明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邮寄至瓦房店市教育局人事科(瓦房店市大宽街三段75号、联系电话85611368)。请用空白纸写明申请人的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联系电话等收件信息,装入档案袋中,便于认定机构将应返还申请人的的证明材料原件和教师资格证通过EMS邮寄(邮资到付)返还给申请人。未用空白纸写明收件信息的,认定机构不会邮寄返还证明材料原件和教师资格证,需要申请人本人到瓦房店市教育局自行领取。

邮件应在当前批次现场确认时间期限内送达收件地点,送达时间以认定机构签收邮件时间为准。如邮寄的证明材料未按时送达,或未送达至正确地址,本次确认将认定为不通过,责任由申请人承担。邮寄过程中证明材料丢失的,认定机构不承担责任。

五、瓦房店市不受理户籍地在长兴岛经济区、金普新区炮台街道及复州湾街道的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论是否在瓦房店市行政区域内居住,以上户籍地的申请人在选择现场确认点时,应分别选择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确认点、金普新区确认点。

六、申请人在窗口现场确认时,请遵照现场工作人员指示,排队依次办理。

瓦房店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5日

原标题:关于瓦房店市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温馨提示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ENCObqlFcaF2Scw0HZD9g


Copyright 2017-2024 Power by 辽宁教育信息网 辽ICP备2021002966号-1
辽宁教育信息网
辽宁教育信息网